預算機關
移民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05,650,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執行海外各類入出境案件審理及發證、協緝遣返外
逃通緝犯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並與駐在國當
地警察、移民機關建立良好關係,提升反恐、毒品情資
交流、打擊人口販運與走私及國境安全管理之合作。
2.建構優質資通訊系統,強化安全透明效率之施政措施,
落實數位政府創新服務目標。
3.擬訂並執行移民政策與法令、強化移民輔導、嚴密外來
人口居留定居審核、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管理並辦理移民
專業人員訓練;落實推動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
4.執行外來人口移民服務、入出國管理、面談、查察、查
處、收容管理及遣送事宜。
5.嚴密入出國境管理。
6.掌理入出國政策之擬訂、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
展、管制考核及其他入出國事項,規劃移入人口停留管
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停留管理。
預期成果
1.積極建立協助及保護移出人口機制,俾使駐外工作組據
點發揮最大效能,及加強深化與駐在國當地警察、移民
機關之合作關係,落實入出國及移民服務功能。
2.運用資通訊科技,推動業務創新工作,完善安全縝密的
入出國管理及移民輔導各項規劃目標。
3.吸引高素質人力移入、促進新移民環境友善度、保障合
法移民權益,提升我國競爭力及國際形象。
4.查處外來人口違反各類案件,有效防杜非法入境,並加
速遣送(返)作業,保障基本人權。
5.確保入出國境安全。
6.輔導協助落實入出國管理,建立完整移入人口管理機制
,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6 | 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 | 本計畫係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 聯繫及輔導協助並落實入出國管理、外來人口 訪查及查處、收容管理及遣送(返)等業務。 1.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聯繫及 輔導協助各地服務站落實入出國管理業務經 費7,886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19千元。 (2)臺北市服務站諮詢專線電話總機系統租 金96千元。 (3)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及業務教育 訓練授課鐘點費81千元。 (4)各服務站所需辦公用品、文具紙張等經 費831千元。 (5)各服務站事務機器、陳設、防護等及用 具購置經費207千元。 (6)各服務站環境佈置及印刷等經費719千元 。 (7)各服務站辦公廳舍清潔、管理費及保全 等經費2,153千元。 (8)陸客自由行政策之協處人力等經費2,988 千元。 (9)各服務站設備、槍械、通訊器材等維護 費158千元。 (10)各服務站因公出差國內旅費627千元。 (11)公務用運費2千元。 (12)短程洽公車資5千元。 2.執行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外國人士、大陸 地區人民及觀光客來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 關法規之調查處理、面談業務規劃及國境內 面談工作、協調、聯繫工作業務經費35,198 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49千元。 (2)辦理面談、法令教育、術科訓練講習等 場地費17千元及講座鐘點費327千元。 (3)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被服寢具、盥洗及 飲食用具等經費33千元。 (4)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醫療及藥品等經費2 7千元。 (5)辦公用品、事務機器耗材、辦公事務防 護等用具購置經費545千元。 (6)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法令調查工 作費473千元。 (7)與地區治安機關聯絡調查、面談工作所 需作業費及各專勤隊三節加菜金等2,041 千元。 (8)各專勤隊環境佈置、清潔、印刷、公事 雜支等相關費用3,067千元。 (9)南區事務大隊嘉義市專勤隊搬遷至新廳 舍費用538千元。 (10)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伙食費15千元。 (11)各專勤隊設備、槍械、通訊器材等維護 費139千元。 (12)各專勤隊因公出差國內旅費1,091千元 。 (13)公務用運費5千元。 (14)短程洽公車資3千元。 (15)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 公廳舍新建工程計畫係奉行政院108年6 月27日院臺法字第1080020627號函核定 ,所需總經費186,896千元,分4年辦理 ,109年度已編列5,095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2年經費14,342千元,係辦理南區 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廳 舍房屋建築工程及規劃設計等費用,其 中工程管理費347千元【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 :預估工程結算總價84,047千元,本年 度編列工程管理費347千元(計畫編列1 ,040千元=5,000千元×3%+20,000千元 ×1.5%+59,047千元×1%,未來年度 編列數693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 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6)南區事務大隊嘉義市專勤隊新廳舍整修 工程費用11,862千元。 (17)人民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獎勵金62 4千元。 3.執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及香港澳門 關係條例等相關法規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 及遣送(返)等業務經費19,603千元,係包含 :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26千元。 (2)各收容所影印機租金等費用100千元。 (3)各收容所專業核心能力教育訓練講座鐘 點費18千元。 (4)辦公室事務用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 誌、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服裝、被服寢具 及防護、陳設等用具購置費等相關費用7 73千元。 (5)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救濟、審理、民間及 接返團體聯絡參訪接待等作業費及各收 容所三節加菜金1,151千元。 (6)收容所戒護人力不足進用保全人員作為 協勤人力等經費108千元。 (7)執行受收容人強制遞解出境機票等相關 費用5,872千元。 (8)收容強制出境對象伙食費等10,888千元 。 (9)各收容所設備、槍械、通訊器材等維護 費439千元。 (10)各收容所因公出差國內旅費224千元。 (11)公務用運費4千元。 |
62,687,000 | 50,439,000 | 12,248,000 | 24.28% | |||
| 2000 | 業務費 | 35,859,000 | 42,589,000 | -6,730,000 | -15.8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94,000 | 141,000 | -47,000 | -33.33%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13,000 | 350,000 | -137,000 | -39.14% | ||||
| 2027 | 保險費 | 28,000 | 28,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26,000 | 648,000 | -222,000 | -34.26% | ||||
| 2051 | 物品 | 2,416,000 | 4,131,000 | -1,715,000 | -41.52%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9,082,000 | 23,785,000 | -4,703,000 | -19.77% | ||||
| 2057 | 給養費 | 10,903,000 | 10,216,000 | 687,000 | 6.72%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36,000 | 773,000 | -37,000 | -4.79%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942,000 | 2,472,000 | -530,000 | -21.44% | ||||
| 2081 | 運費 | 11,000 | 17,000 | -6,000 | -35.29% | ||||
| 2084 | 短程車資 | 8,000 | 28,000 | -20,000 | -71.43%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6,204,000 | 7,825,000 | 18,379,000 | 234.88%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26,204,000 | 6,645,000 | 19,559,000 | 294.34% | ||||
| 4000 | 獎補助費 | 624,000 | 25,000 | 599,000 | 2,396.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624,000 | 25,000 | 599,000 | 2,3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