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移民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16,951,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執行海外各類入出境案件審理及發證、協緝遣返外  逃通緝犯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並與駐在國當  地警察、移民機關建立良好關係,提升反恐、毒品情資  交流、打擊人口販運與走私及國境安全管理之合作。 2.建構優質資通訊系統,強化安全透明效率之施政措施,  落實數位政府創新服務目標。 3.擬訂並執行移民政策與法令、強化移民輔導、嚴密外來  人口居留定居審核、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管理並辦理移民  專業人員訓練;落實推動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 4.執行外來人口移民服務、入出國管理、面談、查察、查  處、收容管理及遣送事宜。 5.嚴密入出國境管理。 6.掌理入出國政策之擬訂、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  展、管制考核及其他入出國事項,規劃移入人口停留管  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停留管理。
預期成果
1.積極建立協助及保護移出人口機制,俾使駐外工作組據  點發揮最大效能,及加強深化與駐在國當地警察、移民  機關之合作關係,落實入出國及移民服務功能。 2.運用資通訊科技,推動業務創新工作,完善安全縝密的  入出國管理及移民輔導各項規劃目標。 3.吸引高素質人力移入、促進新移民環境友善度、保障合  法移民權益,提升我國競爭力及國際形象。 4.查處外來人口違反各類案件,有效防杜非法入境,並加  速遣送(返)作業,保障基本人權。 5.確保入出國境安全。 6.輔導協助落實入出國管理,建立完整移入人口管理機制  ,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6 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 本計畫係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
聯繫及輔導協助並落實入出國管理、外來人口
訪查及查處、收容管理及遣送(返)等業務。
1.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聯繫及
 輔導協助各地服務站落實入出國管理業務經
 費19,679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10千元。
(2)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及業務教育
  訓練授課鐘點費222千元。
(3)各服務站所需辦公用品、文具紙張等經
  費2,731千元。
(4)各服務站事務機器、陳設、防護等及用
  具購置經費1,341千元。
(5)各服務站環境佈置及印刷等經費1,504千
  元。
(6)各服務站辦公廳舍清潔及保全等經費2,3
  92千元。
(7)陸客自由行政策之電話諮詢及協處人力
  等經費9,566千元。
(8)各服務站因公出差國內旅費1,878千元。
(9)公務用運費4千元。
(10)短程洽公車資31千元。
2.執行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外國人士、大陸
 地區人民及觀光客來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
 關法規之調查處理、面談業務規劃及國境內
 面談工作、協調、聯繫工作業務經費38,631
 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64千元。
(2)辦理面談、法令教育、術科訓練講習等
  場地費40千元及講座鐘點費466千元。
(3)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被服寢具、盥洗及
  飲食用具等經費291千元。
(4)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醫療及藥品等經費1
  86千元。
(5)辦公用品、事務機器耗材、辦公事務防
  護等用具購置經費726千元。
(6)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法令調查工
  作費740千元。
(7)與地區治安機關聯絡調查、面談工作所
  需作業費及各專勤隊三節加菜金等1,790
  千元。
(8)各專勤隊環境佈置、清潔、印刷等相關
  費用1,813千元。
(9)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伙食費20千元。
(10)各專勤隊設備、槍械、通訊器材等維護
  費110千元。
(11)各專勤隊因公出差國內旅費2,090千元
  。
(12)公務用運費7千元。
(13)短程洽公車資4千元。
(14)臺北市及新北市專勤隊辦公廳舍防水防
  漏工程計2,765千元。
(15)臺中辦公廳舍興建工程計畫係奉105年7
  月27日院臺法字第1050032009號函修正
  核定,所需經費167,680千元,分5年辦
  理,102至105年度已編列140,226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27,454千元
  ,主要係辦理主體工程興建、自辦公共
  藝術品設置、裝修、設備及工程規劃設
  計監造等相關費用,其中公共藝術設置
  費364千元及工程管理費203千元【含代
  辦機關營建署179千元、本署24千元,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計算如下:預估工程結算總價128,
  000千元=128,000千元*100%,按工程管
  理費標準逐級差額累退計算為1,353千
  元,扣除以前年度已支付1,150千元,
  本年度編列203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6)人民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獎勵金65
  千元。
3.執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及香港澳門
 關係條例等相關法規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
 及遣送(返)等業務經費22,785千元,係包含
 :
(1)各收容所影印機租金等費用273千元。
(2)辦理策略聯盟學生平安保險等相關費用5
  千元。
(3)辦公室事務用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
  誌、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服裝、被服寢具
  及防護、陳設等用具購置費等相關費用1
  ,620千元。
(4)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救濟、審理、民間及
  接返團體聯絡參訪接待等作業費及各收
  容所三節加菜金1,218千元。
(5)收容所戒護人力不足進用保全人員作為
  協勤人力等經費9,628千元。
(6)執行受收容人強制遞解出境機票等相關
  費用1,844千元。
(7)收容強制出境對象伙食費等6,073千元。
(8)各收容所因公出差國內旅費520千元。
(9)公務用運費4千元。
(10)臺北及宜蘭收容所阻絕設施補強工程等
  1,600千元。
81,095,000 142,394,000 -61,299,000 -43.05%
0200 業務費 49,211,000 50,979,000 -1,768,000 -3.47%
0201 教育訓練費 74,000 71,000 3,000 4.2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13,000 379,000 -66,000 -17.41%
0231 保險費 5,000 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88,000 550,000 138,000 25.09%
0271 物品 6,895,000 6,583,000 312,000 4.74%
0279 一般事務費 30,495,000 34,059,000 -3,564,000 -10.46%
0280 給養費 6,093,000 4,908,000 1,185,000 24.1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0,000 149,000 -39,000 -26.17%
0291 國內旅費 4,488,000 4,149,000 339,000 8.17%
0294 運費 15,000 126,000 -111,000 -88.10%
0295 短程車資 35,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31,819,000 91,380,000 -59,561,000 -65.18%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1,819,000 91,380,000 -59,561,000 -65.18%
0400 獎補助費 65,000 35,000 30,000 85.71%
0475 獎勵及慰問 65,000 35,000 30,000 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