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255,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土地利用 1.為辦理土地徵收業務,召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
 會議審核土地徵收案件、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核准或備查土地徵收案件、辦理
 教育訓練等,所需業務費1,921千元。
2.辦理土地徵收作業系統所需經費計1,850千元
 ,係包含:
 (1)配合本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與一
   般民眾相關操作問題之排除與困難協助等
   諮詢服務及維護費,所需業務費700千元。
 (2)因應資通安全規範要求,辦理資安檢測及
   漏洞修補,辦理土地徵收作業系統新增功
   能、提升資訊作業安全及效能,所需系統
   開發費1,150千元。
3,771,000 2,580,000 1,191,000 46.16%
2000 業務費 2,621,000 2,580,000 41,000 1.59%
2009 通訊費 2,000 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00,000 600,000 100,000 16.67%
2030 兼職費 1,469,000 1,548,000 -79,000 -5.1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0 230,000 20,000 8.70%
2051 物品 35,000 3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0,000 7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91,000 91,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4,000 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15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