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351,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放領、處分、撥用及管理等公地行政事項及臺  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開館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4 公地行政 辦理直轄市、縣(市)有土地撥用、處分及地方
政府興辦公共工程所產生之新生土地產權歸屬
案件之審查、核定暨相關法令之研修,地方政
府辦理公地管理、放領工作之督導處理及相關
法令之研修、解釋,已放領公地管理、經徵、
經收費用之撥付,業務講習、訓練、研討會之
舉辦,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陳列資料之更新、
開館及維護等,所需業務費計1,355千元(含臺
灣土地改革陳列館水費、電費、電話費及清潔
費等必要費用150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60千
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0千元)。
1,355,000 1,618,000 -263,000 -16.25%
0200 業務費 1,355,000 1,618,000 -263,000 -16.25%
0201 教育訓練費 8,000 10,000 -2,000 -20.00%
0202 水電費 13,000 28,000 -15,000 -53.57%
0203 通訊費 58,000 70,000 -12,000 -17.14%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5,000 7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 25,000 0 0.00%
0271 物品 40,000 60,000 -20,000 -33.33%
0279 一般事務費 545,000 718,000 -173,000 -24.0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000 60,000 0 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0,000 4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485,000 526,000 -41,000 -7.79%
0295 短程車資 6,000 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