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1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124,252,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  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推  動與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及輔導  辦理國家不法受難者之權利回復事宜。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以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與自治人員培訓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  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推  動與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及輔導  辦理國家不法受難者之權利回復事宜。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以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與自治人員培訓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強化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3.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  徵物之處置,深化社會對話與對轉型正義之認知;推動  國家不法受難者權利回復,促進社會和解。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的意義  ,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及自治人員培訓資訊管理系統維  護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強化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3.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  徵物之處置,深化社會對話與對轉型正義之認知;推動  國家不法受難者權利回復,促進社會和解。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的意義  ,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及自治人員培訓資訊管理系統維  護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7 殯葬管理 1.為因應殯葬管理法制修正,聘請專家學者召
 開研討會議,廣徵地方政府意見,以利殯葬
 政策之落實,所需業務費50千元。
2.推行殯葬專業證照制度暨核發禮儀師證書之
 文件審查、證書印製、郵寄等作業,所需業
 務費70千元。
3.殯葬消費媒體宣導相關業務,所需業務費80
 0千元。
4.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殯葬服務業、生前殯葬服
 務契約之管理及查處,所需業務費59千元。
5.辦理全國性殯葬業務專業技能之研討會議,
 以增進工作技能,所需業務費80千元。
6.辦理全國殯葬資訊管理系統增修功能,所需
 設備及投資500千元(資本支出);以及系統
 維護費400千元。
7.舉辦殯葬管理研習班,所需業務費70千元。
8.辦理地方政府殯葬業務評量業務,所需業務
 費500千元。
9.捐助辦理殯葬相關研究或舉辦提升殯葬文化
 相關之研討、座談、展覽或其他宣導活動,
 所需獎補助費30千元。
10.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係奉行政院111年1
  月14日院臺綜字第1110000005號函核定,
  補助地方政府增加火化場及殯儀館主要設
  施設備服務量能、增設環保葬園區及協助
  原住民族地區公墓改善,所需總經費1,514
  ,000千元,分4年辦理,除111年度已編列7
  0,826千元外,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314,5
  00千元(資本支出314,162千元、經常支出3
  38千元)。
317,059,000 74,836,000 242,223,000 323.67%
2000 業務費 2,029,000 980,000 1,049,000 107.04%
2018 資訊服務費 400,000 300,000 100,000 33.3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0 40,000 0 0.00%
2051 物品 20,000 2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29,000 520,000 909,000 174.81%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80,000 40,000 50.00%
2081 運費 10,000 10,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 1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00,000 3,000,000 -2,500,000 -83.33%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00,000 3,000,000 -2,500,000 -83.33%
4000 獎補助費 314,530,000 70,856,000 243,674,000 343.9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60,000,000 44,826,000 115,174,000 256.94%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54,500,000 26,000,000 128,500,000 494.23%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000 15,000 0 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5,000 1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