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1,300,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落實  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政黨、政治獻金法制  、並辦理相關法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及二  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4.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黨  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培訓自治人員、推展公共造產、調  解行政及法律服務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建立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自治法規,提高地方制度法修正完成率,因地  制宜調整地方組織,落實地方自治,強化地方自治行政  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提高選舉罷免相關法規修正完成率,健  全公民參政法制,落實政黨政治及強化民意機關運作與  功能。 3.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讓禮儀融入國民生活中;  弘揚孝道倫理,促進社會祥和;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  社會的意義,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4.強化政黨審議功能,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督導地  方立法機關議事運作順遂,並完成地方自治人員培訓講  習;推展調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  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建立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5 宗教事務推動與發展 1.宗教事務相關法規與解釋之蒐集與彙整編印
 ,宗教團體辦理宗教活動或兩岸宗教交流業
 務之輔導,各宗教教義、儀軌、經典相關資
 料之蒐集與研究分析,並宣導相關宗教業務
 資訊,所需業務費859千元。
2.舉辦宗教團體負責人、行政人員研習座談會
 、宗教事務發展研討會或宗教團體訪視,以
 健全宗教組織行政功能,並透過輔導與宣導
 等措施,鼓勵宗教團體興辦慈善救濟與社會
 教化等公益事業,並致力於財務透明健全,
 所需業務費1,192千元。
3.鼓勵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社會教化事業
 ,每年捐資興辦公益慈善事業金額達新台幣
 一千萬元以上或從事社會教化事業有具體事
 蹟之寺廟、教會(堂),由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報請本部舉辦表揚大會獎勵之,連續十年
 接受本部表揚或十五年內獲本部表揚十二次
 之寺廟、教會(堂),由本部報請行政院表
 揚,所需業務費1,500千元。
4.辦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鄉(鎮、
 市、區)公所承辦祭祀公業及神明會業務人
 員講習會及檢討會、印製解釋函令彙編提供
 相關人員參用,以加強熟稔法令及專業知能
 ,強化清理績效,所需業務費916千元。
5.105年 辦理「宗教文化創意沃土計畫」各項
 業務,深耕宗教文化價值,其包含「文化扎
 根」、「里仁為美」、「寶島星光」與「網
 際百科」4大方案,依期程辦理推展臺灣宗
 教文化等相關活動及宣導事宜,所需業務費
 3,833千元;研發除弊輔導教材,引導宗教
 團體落實財務健全、環境保護、動物保護、
 生態保育、公序良俗、公共安全、犯罪防杜
 、尊重信仰與性別平等,促進我國宗教文化
 符合當代社會公益價值之期待,所需業務費
 4,480千元;「臺灣宗教百景」等文化景觀
 之德、法、西文版翻譯作業,所需業務費75
 0千元;「臺灣宗教文化地圖」資訊系統與A
 PP功能增修,所需經費1,300千元(資本支出
 )。
6.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教會(堂)、基金會與
 宗教性公益信託之許可、設立及輔導,外籍
 宗教人士來華研修、傳佈宗教教義及申請居
 留,宗教團體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為宗教特
 定目的事業用地與都市土地檢討變更為宗教
 用地業務輔導,所需業務費840千元。
7.赴日本考察宗教法人與新興宗教團體之管理
 、榮典制度及其執行情形,所需業務費188
 千元。
8.辦理擴充全國宗教資訊網財團法人年度財務
 報表線上提報等功能增修事宜、改善使用者
 介面以及相關軟硬體設備之強化,所需資訊
 操作維護費330千元、彙整宗教團體相關資
 訊服務經費37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及投
 資1,900千元(資本支出)。
9.補助依法登記有案之宗教團體,促進宗教文
 化符合當代社會期待與公益價值,積極投入
 社會關懷事業,以及協助政策宣導等事項,
 所需獎補助費2,100千元(經常支出)。
10.捐助九二一及一O二二地震受災寺廟教堂重
  建及修復專案貸款利息補貼經費219千元(
  經常支出)。
20,777,000
0200 業務費 15,258,000
0203 通訊費 5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7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0
0271 物品 2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3,290,000
0291 國內旅費 350,000
0293 國外旅費 188,000
0294 運費 150,000
0295 短程車資 3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3,20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200,000
0400 獎補助費 2,319,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3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