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1,645,000 元()
計畫內容
1.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 2.強化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功能。 3.加強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績效。 4.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計畫(包括輔導原住民族知  識發展創意經濟、加強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與產品拓銷機  構功能)。 5.推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 6.扶植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
預期成果
1.扶植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強化財務融通,培養原住  民族競爭優勢。 2.發揮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效能,協助原住民籌措創業  生產資金。 3.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提昇族人產業競爭力。 4.提昇原住民族經濟產值,型塑區域型產業。 5.加強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與產品拓銷機構效能,提升原住  民族企業競爭力及能見度。 6.提昇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競爭力。 7.落實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保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 1.建立文化經濟自治體,發展地方產業模式-
 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107至110年)計
 畫,行政院106年8月17日院臺原字第106002
 7055號函同意,核定公務預算總經費1,909,
 200千元,分年辦理,107年度經費164,810
 千元。〈經常門140,633千元,資本門24,17
 7千元〉
(1)基礎環境佈建-產業供需調研及知識倉儲
  管理19,122千元。〈委辦費〉
(2)產業人才培育-產學合作串連3,000千元
  。〈委辦費〉
(3)通路品牌建構-品牌形塑推廣42,000千元
  。〈委辦費〉
(4)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色形塑及群聚鍊結
  100,688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3
  ,957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2,55
  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本門24,177
  千元〉
2.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補助花蓮縣及臺東縣
 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計畫1,071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
 產業活動相關計畫4,885千元。〈對臺灣省
 各縣市之補助2,443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2,442千元〉
4.委託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業務
 勞務採購963千元。〈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通訊費48千元。〈業務費〉
6.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專家學者出席及審查費138千元。〈業務費
 〉
7.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一般事務費1,101千元。〈業務費〉
8.辦理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及短程車資50千元。
 〈業務費〉
173,382,000 286,625,000 -113,243,000 -39.51%
0200 業務費 66,738,000 76,472,000 -9,734,000 -12.73%
0203 通訊費 48,000 70,000 -22,000 -31.43%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000 200,000 -62,000 -31.00%
0251 委辦費 65,085,000 74,070,000 -8,985,000 -12.13%
0279 一般事務費 1,101,000 1,600,000 -499,000 -31.19%
0291 國內旅費 316,000 460,000 -144,000 -31.30%
0295 短程車資 50,000 72,000 -22,000 -30.56%
0400 獎補助費 106,644,000 210,153,000 -103,509,000 -49.25%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3,957,000 25,715,000 -1,758,000 -6.84%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6,068,000 180,888,000 -124,820,000 -69.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6,619,000 3,550,000 23,069,000 6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