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03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 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法 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792千元,其內容如
下:
1.臨時人員酬金500千元,係易服社會勞動計
 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力費用。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8千元,係尿液檢驗鑑
 定費。
3.物品30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5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5.國內旅費6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5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5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0千元。
6.運費14千元,係尿液檢驗運送等經費。
792,000 269,000 523,000 194.42%
2000 業務費 792,000 269,000 523,000 194.42%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000 115,000 23,000 20.00%
2051 物品 30,000 3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0 5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60,000 60,000 0 0.00%
2081 運費 14,000 1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