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0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 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法 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69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5千元,係尿液檢驗鑑
 定費。
2.物品30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5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4.國內旅費6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5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5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0千元。
5.運費14千元,係尿液檢驗運送等經費。
269,000 246,000 23,000 9.35%
2000 業務費 269,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5,000
2051 物品 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0
2072 國內旅費 60,000
2081 運費 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