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19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42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375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322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183千元。
(3)通訊費318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55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1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29千元,係車輛及志工等之保險
  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2千元,係機關辦理
  研習講座鐘點費。
(8)物品67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3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8
  0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其他辦公用消耗品1
  11千元。
<4>車輛油料費79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5.60元計列
  。
<5>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費100千元。
(9)一般事務費1,83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08千元,係按員工54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8千元,係按檢
  察官1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4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4>各類書表印製費等62千元。
<5>法警制服費67千元。
<6>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20千元。
<7>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6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485千
  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724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等修繕經費210千元。
<2>更新老舊高低不平辦公室地板2,514千
  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82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144千元,係按機車6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2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六年以
  上者3輛,每輛每年39,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8千元,係按職員47
  人,每人每年809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95千元。
(13)國內旅費183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5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9,429,000 10,133,000 -704,000 -6.95%
2000 業務費 9,375,000 10,079,000 -704,000 -6.98%
2003 教育訓練費 322,000 322,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183,000 1,183,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18,000 439,000 -121,000 -27.56%
2018 資訊服務費 550,000 55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7,000 1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9,000 29,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000 92,000 -20,000 -21.74%
2051 物品 670,000 67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836,000 1,878,000 -42,000 -2.2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724,000 3,310,000 -586,000 -17.7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2,000 182,000 0 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95,000 1,130,000 65,000 5.75%
2072 國內旅費 183,000 183,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54,000 54,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54,000 5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