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1,42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9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1,893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2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956千元。
(3)資訊服務費56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2,849千元,包括:
<1>辦公室及檔案室租金2,600千元。
<2>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辦公室租金249
  千元。
(5)稅捐及規費22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35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2,02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14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9
  45千元。
<3>車輛油料費611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3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7.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18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462千元,係按員工215人
  及臨時人員16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
  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24千元,係按檢
  察官22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
  等16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344千元。
<4>法警制服費15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38千元。
<6>環境清潔、會埸佈置等經費740千元。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25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54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51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342千元,係按公務機車6
  輛,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
  2年者5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4年
  未滿6年者1輛,每輛每年34,000元,
  滿6年以上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09千元,係按職員19
  9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10千元。
(12)國內旅費3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4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1,935,000 12,381,000 -446,000 -3.60%
2000 業務費 11,893,000 12,339,000 -446,000 -3.61%
2003 教育訓練費 120,000 12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956,000 1,956,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60,000 56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849,000 2,842,000 7,000 0.25%
2024 稅捐及規費 22,000 22,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35,000 135,000 0 0.00%
2051 物品 2,020,000 2,022,000 -2,000 -0.1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86,000 2,518,000 -332,000 -13.1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40,000 540,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51,000 670,000 -119,000 -17.7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10,000 51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50,000 35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42,000 4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2,000 4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