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3,94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14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10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2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956千元。
(3)資訊服務費56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2,600千元,係辦公室及檔
  案室租金。
(5)稅捐及規費22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35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2,029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14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9
  88千元。
<3>車輛油料費567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9.0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5.9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6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481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378千元,係按員工18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68千元,係按檢
  察官8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16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392千元。
<4>法警制服費14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38千元。
<6>環境清潔、會埸佈置等經費740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600千元
  。
<8>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25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54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10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529千元,係按公務機車6
  輛,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滿2
  年未滿4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
  ,滿4年未滿6年者1輛,每輛每年34,0
  00元,滿6年以上者9輛,每輛每年51,
  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81千元,係按職員17
  3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10千元。
(12)國內旅費3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4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2,149,000 11,051,000 1,098,000 9.94%
2000 業務費 12,107,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20,000
2006 水電費 1,956,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6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6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2,000
2027 保險費 135,000
2051 物品 2,02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48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4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1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10,000
2072 國內旅費 350,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4000 獎補助費 4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