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4,42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274,660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81,900千元,係職員188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4,006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37,75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2,982千元,係休假補助等。
5.加班值班費19,664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2,10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6,25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274,660,000 262,761,000 11,899,000 4.53%
1000 人事費 274,660,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1,900,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006,000
1030 獎金 37,750,000
1035 其他給與 2,982,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9,664,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108,000
1055 保險 16,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