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31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6,456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兼職費39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 委員兼職費。 2.臨時人員酬金9,501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2 ,055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6,627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19千元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61千元,係尿液檢驗 鑑定費。 4.物品138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82千元。 (2)係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等購置經費2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 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 費54千元。 5.一般事務費3,621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3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5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33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 及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2,807千 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01千元。 6.國內旅費896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9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88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19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8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22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差旅費50千元。 |
16,456,000 | 16,430,000 | 26,000 | 0.16% | |||
| 2000 | 業務費 | 16,456,000 | 16,430,000 | 26,000 | 0.16% | ||||
| 2030 | 兼職費 | 39,000 | 39,000 | 0 | 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9,501,000 | 9,452,000 | 49,000 | 0.52%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261,000 | 2,261,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138,000 | 153,000 | -15,000 | -9.8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621,000 | 3,642,000 | -21,000 | -0.58%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96,000 | 883,000 | 13,000 | 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