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2,90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可迅速正確完成既定工作,有效提昇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3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2,23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6,612千元。
 (3)通訊費2,29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66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900千元,係機關宿舍租金。
 (6)稅捐及規費8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7)保險費234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工
   等之保險費。
 (8)物品3,96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73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8
     46千元。
   <3>車輛油料費534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6元、柴油
     每公升價格27.3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49千元。
 (9)一般事務費4,72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681千元,係按員工212人及
     臨時人員15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38千元,係按檢察
     官22人,每人每年16,000 元,職員等19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20千元。
   <4>各類書表印製費等56千元。
   <5>法警制服費160千元。
   <6>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71千元。
   <7>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800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500千元
     。
 (10)房屋建築養護費909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63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54千元,係按機車3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4輛
     ,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以上者6輛,
     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電動汽車未滿2
     年者1輛,每輛每年8,3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09千元,係按職員200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55千元。
 (13)國內旅費138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45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5)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7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2,309,000 21,605,000 704,000 3.26%
2000 業務費 22,237,000 21,533,000 704,000 3.27%
2003 教育訓練費 15,000 15,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6,612,000 5,530,000 1,082,000 19.57%
2009 通訊費 2,294,000 2,294,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666,000 66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00,000 90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7,000 8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34,000 234,000 0 0.00%
2051 物品 3,964,000 4,426,000 -462,000 -10.44%
2054 一般事務費 4,726,000 4,489,000 237,000 5.2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9,000 909,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63,000 551,000 12,000 2.1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55,000 1,135,000 -180,000 -15.86%
2072 國內旅費 138,000 158,000 -20,000 -12.66%
2081 運費 45,000 45,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94,000 35,000 37.23%
4000 獎補助費 72,000 7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72,000 7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