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83,58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729,69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95,691千元,係職員531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00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1人及工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00,67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6,149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46,017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35,02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1,13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729,690,000 679,066,000 50,624,000 7.45%
1000 人事費 729,690,000 679,066,000 50,624,000 7.4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5,691,000 456,270,000 39,421,000 8.6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000,000 5,480,000 -480,000 -8.76%
1030 獎金 100,676,000 94,725,000 5,951,000 6.28%
1035 其他給與 6,149,000 6,266,000 -117,000 -1.87%
1040 加班費 46,017,000 44,760,000 1,257,000 2.8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5,023,000 33,438,000 1,585,000 4.74%
1055 保險 41,134,000 38,127,000 3,007,000 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