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0,01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4,31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4,016千元,包括:
(1)水電費4,545千元。
(2)通訊費3,17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3)資訊服務費921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18,388千元,係辦公房屋
  、機關宿舍及檔案室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111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89千元,係車輛保險費等。
(7)物品2,375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9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000千元。
<3>車輛油料費581千元,係按機車12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26公升,中小型汽車1
  3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39公升,按汽
  油每公升價格23.40元、柴油每公升價
  格19.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04千元。
(8)一般事務費10,969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000千元,係按員工500
  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80千元,按檢察
  官15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20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500千元。
<4>法警制服費307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54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200千元
  。
<7>一般行政事務費1,382千元。
<8>法律座談、檢察官會議等經費200千元
  。
<9>新北地檢署門禁勤務保全經費1,560千
  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60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073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573千元,係按機車12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2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
  4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
  以上者10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
<2>辦公器具養護費500千元,係按職員47
  7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50千元。
(12)國內旅費5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運費1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
  等經費。
(14)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29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44,310,000 44,571,000 -261,000 -0.59%
0200 業務費 44,016,000 44,289,000 -273,000 -0.62%
0202 水電費 4,545,000 4,545,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174,000 3,774,000 -600,000 -15.90%
0215 資訊服務費 921,000 921,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388,000 17,902,000 486,000 2.71%
0221 稅捐及規費 111,000 111,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89,000 189,000 0 0.00%
0271 物品 2,375,000 2,436,000 -61,000 -2.50%
0279 一般事務費 10,969,000 11,069,000 -100,000 -0.9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0,000 600,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73,000 1,071,000 2,000 0.1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50,000 95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500,000 500,000 0 0.00%
0294 運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294,000 282,000 12,000 4.26%
0475 獎勵及慰問 294,000 282,000 12,000 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