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6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72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輔助檢察業務工作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6,263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0,213千元,係職員9人
 之薪俸、加給等。
2.獎金2,993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等
 。
3.其他給與12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4.加班值班費1,216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
 加班費等。
5.退休離職儲金81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6.保險89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健保費等。
16,263,000 16,263,000 0 0.00%
1000 人事費 16,263,000 16,263,000 0 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213,000 10,486,000 -273,000 -2.60%
1030 獎金 2,993,000 2,821,000 172,000 6.10%
1035 其他給與 128,000 128,000 0 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216,000 1,188,000 28,000 2.3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17,000 769,000 48,000 6.24%
1055 保險 896,000 871,000 25,000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