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74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輔助檢察業務工作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6,263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0,486千元,係職員9人
 之薪俸、加給等。
2.獎金2,821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等
 。
3.其他給與12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4.加班值班費1,188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5.退休離職儲金76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6.保險87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健保費等。
16,263,000 15,879,000 384,000 2.42%
1000 人事費 16,263,000 15,879,000 384,000 2.4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486,000 10,361,000 125,000 1.21%
1030 獎金 2,821,000 2,752,000 69,000 2.51%
1035 其他給與 128,000 128,000 0 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188,000 1,112,000 76,000 6.8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69,000 703,000 66,000 9.39%
1055 保險 871,000 823,000 48,000 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