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高等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9,67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辦理重大刑事鑑定及涉外刑事案件等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4,852千元,其內容
如下:
1.重大刑案鑑定費及執行費2,428千元。
2.檢察機關1公克以下毒品案件鑑定費11,314
 千元。
3.辦理涉外刑事案件及國際司法調查協助等相
 關經費1,110千元。
14,852,000 24,537,000 -9,685,000 -39.47%
2000 業務費 14,85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8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