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2,13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8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38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
  練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3,350千元。
(3)通訊費4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4)資訊服務費1,460千元,係資訊系統及設
  備之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52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71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係委聘專家
  、學者、講師之出席費、授課鐘點費等
  。
(8)物品95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34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7
  5千元。
<3>車輛油料費441千元,係按機車4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26公升,中小型汽車9
  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39公升,油氣雙
  燃料汽車2輛,每輛每月耗油料71公升
  ,液化石油氣81公,按汽油每公升價
  格23.4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1930元,
  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4.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94千元。
(9)一般事務費3,56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88千元,係按員工94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75千元,係按檢
  察官23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1
  5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76千元。
<4>法警制服費47千元。
<5>司法二廈辦公大樓環境清潔及保全勞
  務外包等經費2,543千元。
<6>環境綠化、消毒、佈置及花圃養護與
  一般事務經費336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430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54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568千元,係按機車4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滿6年以
  上者11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86千元,係按職員82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211千元。
(13)國內旅費38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3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5)特別費476千元,係按首長每月39,7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43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3,823,000 14,268,000 -445,000 -3.12%
0200 業務費 13,387,000 13,806,000 -419,000 -3.03%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3,350,000 3,3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40,000 40,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460,000 2,260,000 -800,000 -35.40%
0221 稅捐及規費 52,000 52,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71,000 71,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10,000 0 0.00%
0271 物品 950,000 1,002,000 -52,000 -5.19%
0279 一般事務費 3,565,000 3,439,000 126,000 3.6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0,000 250,000 180,000 72.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54,000 638,000 16,000 2.51%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211,000 2,100,000 111,000 5.29%
0291 國內旅費 38,000 38,000 0 0.00%
0294 運費 30,000 30,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476,000 476,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436,000 462,000 -26,000 -5.63%
0475 獎勵及慰問 436,000 462,000 -26,000 -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