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7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320件、刑事案件140件、民事  強制執行660件、行政訴訟事件5件,合計1,125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犯罪。 4.預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3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  導業務2人。 5.家事及家事調查事件55件。 6.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7.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8.公證事件預計辦理100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15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1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7千元。
(2)郵資費9千元。
2.物品4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國內旅費1千元,係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
 定人旅費。
21,000 34,000 -13,000 -38.24%
2000 業務費 21,000 34,000 -13,000 -38.24%
2009 通訊費 16,000 16,000 0 0.00%
2051 物品 4,000 9,000 -5,000 -55.56%
2072 國內旅費 1,000 9,000 -8,000 -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