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4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業務285件、刑事案件業務100  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540件、行政訴訟事件業務3件,  合計928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33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19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6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業諮詢費12千元。
(3)調解委員報酬14千元。
3.物品51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12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9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1千元。
(4)法律圖書購置費26千元。
(5)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3千元。
4.國內旅費46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3千元。
(2)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5千元
  。
(3)調解委員旅費6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22千元。
295,000 295,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295,000 295,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52,000 152,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000 46,000 0 0.00%
0271 物品 51,000 51,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46,000 4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