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28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2.辦理購置辦公設備。
預期成果
1.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2.提高工作效率,俾利公務推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3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9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1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40千元。
(2)通訊費4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8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92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1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2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12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千元。
(6)物品322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151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10千元
  。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58千元。
<4>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0千
  元。
<5>司法風紀宣導經費10千元。
<6>與民有約宣導經費13千元。
<7>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15千元。
<8>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12千元。
<9>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千元。
(7)一般事務費76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29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8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千元
  。
(8)房屋建築養護費485千元,係司法大廈消
  防安全工程。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7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31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6千
  元。
(10)國內旅費43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3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5千元。
(11)運費15千元,係離島地區購買共同供應
  契約商品運費。
2.雜項設備費139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
1,836,000 1,363,000 473,000 34.70%
0200 業務費 1,697,000 1,363,000 334,000 24.5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48,000 48,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92,000 63,000 29,000 46.03%
0231 保險費 1,000 1,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00 32,000 0 0.00%
0271 物品 322,000 362,000 -40,000 -11.05%
0279 一般事務費 76,000 50,000 26,000 52.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85,000 159,000 326,000 205.03%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7,000 144,000 -7,000 -4.86%
0291 國內旅費 439,000 439,000 0 0.00%
0294 運費 15,000 15,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39,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