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3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少年及家事事件  審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公證及提存、行  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  保民眾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300件、刑事案件700件、民事強制  執行2,600件、行政訴訟事件20件、少年法庭案件150件  、家事事件15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100人  、公證事件140件、提存事件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7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保險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8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3.物品305千元,包括:
(1)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71千元
  。
(2)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千元。
(4)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8千元
  。
(5)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35千元。
4.一般事務費37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5.給養費216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或
 治療等經費。
6.國內旅費66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42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2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千元。
677,000
0200 業務費 677,000
0231 保險費 5,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000
0271 物品 305,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7,000
0280 給養費 216,000
0291 國內旅費 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