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5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  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  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300件、行政訴訟案件20件、刑事  案件700件、民事執行2,500件,合共5,52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1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9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3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85千元。
2.物品38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12千元。
(2)例稿印製費26千元。
3.國內旅費18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516,000
0200 業務費 516,000
0203 通訊費 298,000
0271 物品 38,000
0291 國內旅費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