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7,18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配合協助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94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27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20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4千元。
   <2>郵資費47千元。
 (3)資訊服務費1,618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9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28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0千元。
 (7)物品58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2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01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66千元。
 (8)一般事務費3,44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52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5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2千元。
   <4>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404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543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6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09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1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4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0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446千元,係辦公廳室及
   機關宿舍整修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8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502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9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12)短程車資3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666千元,包括:
 (1)印表機等機械設備120千元。
 (2)購置鐵櫃、檔案櫃等雜項設備費546千元。
9,944,000 5,992,000 3,952,000 65.95%
2000 業務費 9,278,000 4,346,000 4,932,000 113.4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01,000 201,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618,000 1,580,000 38,000 2.41%
2027 保險費 2,000 2,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6,000 9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8,000 88,000 0 0.00%
2051 物品 589,000 434,000 155,000 35.71%
2054 一般事務費 3,445,000 1,134,000 2,311,000 203.7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4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8,000 238,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502,000 520,000 -18,000 -3.46%
2084 短程車資 3,000 3,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66,000 1,646,000 -980,000 -59.54%
3020 機械設備費 12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46,000 1,646,000 -1,100,000 -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