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3,28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配合協助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2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875千元,包括:
(1)水電費1,23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69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163千元。
(2)土地租金329千元,係租用停車用地租金
  。
(3)稅捐及規費118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93千元。
(4)保險費2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555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237千元。
<2>辦公事務費95千元。
<3>公務汽機車油料費22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6)一般事務費11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等經費,按員工58
  人,每人每年按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6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
  表」)。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4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98千元,按6-14年
  3輛每輛每年48,705元、15年以上1輛
  每輛每年48,705元、機車2輛每輛每年
  1,624元計列(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50千元,按
  職員50人,每人每年按1,001元計列。
(9)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862,000 2,896,000 -34,000 -1.17%
0200 業務費 2,856,000 2,842,000 14,000 0.49%
0202 水電費 1,232,000 1,232,000 0 0.00%
0211 土地租金 329,000 329,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18,000 118,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2,000 2,000 0 0.00%
0271 物品 555,000 570,000 -15,000 -2.63%
0279 一般事務費 116,000 116,000 0 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62,000 79,000 83,000 105.06%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8,000 302,000 -54,000 -17.88%
0299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6,000 54,000 -48,000 -88.89%
0475 獎勵及慰問 6,000 54,000 -48,000 -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