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33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
年暨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4,500件、家事事件業務18,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
務55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3,000人。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2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86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10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 工培訓經費。 2.通訊費39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6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32千元。 3.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7千元,係聘請專家學 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5.物品4,187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44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181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189千元 。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8千元 。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60千元 。 (7)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1,293千元。 6.一般事務費359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 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 補助。 7.給養費5,839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 8.國內旅費1,79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2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507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
12,864,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2,864,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105,000 | ||||
| 0203 | 通訊費 | 394,000 | ||||
| 0231 | 保險費 | 32,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57,000 | ||||
| 0271 | 物品 | 4,187,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59,000 | ||||
| 0280 | 給養費 | 5,839,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79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