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33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 年暨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4,500件、家事事件業務18,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 務55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3,000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2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86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10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
 工培訓經費。
2.通訊費39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6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32千元。
3.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7千元,係聘請專家學
 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5.物品4,187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44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181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189千元
  。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8千元
  。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60千元
  。
(7)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1,293千元。
6.一般事務費359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
 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
 補助。
7.給養費5,839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
8.國內旅費1,79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2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507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12,864,000
0200 業務費 12,864,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05,000
0203 通訊費 394,000
0231 保險費 32,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7,000
0271 物品 4,18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59,000
0280 給養費 5,839,000
0291 國內旅費 1,7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