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2,07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3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186千元,包括:
(1)水電費2,77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8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671千元。
(2)稅捐及規費7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7千元。
(3)保險費101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24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6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577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12千元。
(5)一般事務費37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86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893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2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54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1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74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66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4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6,330,000 6,364,000 -34,000 -0.53%
0200 業務費 6,186,000 6,148,000 38,000 0.62%
0202 水電費 2,779,000 2,807,000 -28,000 -1.00%
0221 稅捐及規費 70,000 26,000 44,000 169.23%
0231 保險費 101,000 145,000 -44,000 -30.34%
0271 物品 1,249,000 1,218,000 31,000 2.55%
0279 一般事務費 372,000 366,000 6,000 1.64%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93,000 893,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28,000 599,000 29,000 4.84%
0299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144,000 216,000 -72,000 -33.33%
0475 獎勵及慰問 144,000 216,000 -72,000 -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