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1,722,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速度。 2.加強事實審法院認定事實功能。 3.清理並防止民事遲延案件。 4.加強重大刑案之辦理。 5.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妥適仲裁及審理民事糾紛。 2.提高民刑事、行政訴訟辦案、調解及強制執行功能。 3.落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之進行,賡續公認證及提  存業務便民政策。 4.本計畫預計辦理民事事件72,896件,刑事案件48,708件  ,民事執行事件123,418件,行政訴訟事件1,650件,公  認證業務5,258件,提存業務3,494件,合計255,424件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0,99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4,87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6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4,823千元。
2.委辦費1,860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105-108年度委外案件
 ,(修正後)計畫總經費7,115千元,分7年
 編列,本年度編列第4年經費1,860千元。
3.物品2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75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4,161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20,995,000 22,149,000 -1,154,000 -5.21%
0200 業務費 20,995,000 22,149,000 -1,154,000 -5.21%
0203 通訊費 14,879,000 16,102,000 -1,223,000 -7.60%
0251 委辦費 1,860,000 1,791,000 69,000 3.85%
0271 物品 20,000 95,000 -75,000 -78.95%
0279 一般事務費 75,000
0291 國內旅費 4,161,000 4,16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