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41,52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073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65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39千元。
(2)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2,485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96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06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1千元。
7.物品9,07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74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26千元。
8.一般事務費14,05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90元
  。
(2)法官健康檢查費901千元。
(3)租用辦公廳室管理費1,301千元。
(4)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5
  35千元。
(5)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76千元。
(6)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812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2,280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3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826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78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發
  布等經費239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40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50千元。
(14)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7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523千元,包括:
(1)資料科屋頂鐵皮屋整修工程468千元。
(2)院檢大樓地下二樓牆面及停車格線油漆
  工程407千元。
(3)本院法庭區舊門框整修工程205千元。
(4)鳳山簡易庭當事人洽公區域整修工程1,4
  08千元。
(5)屏蔽工程經費35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526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3,436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0千
  元。
11.國內旅費60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4千元。
34,073,000 37,004,000 -2,931,000 -7.92%
2000 業務費 34,073,000 37,004,000 -2,931,000 -7.92%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655,000 655,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485,000 3,593,000 -1,108,000 -30.84%
2027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960,000 96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000 137,000 0 0.00%
2051 物品 9,073,000 8,428,000 645,000 7.65%
2054 一般事務費 14,051,000 14,876,000 -825,000 -5.5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23,000 3,784,000 -1,261,000 -33.3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526,000 3,908,000 -382,000 -9.77%
2072 國內旅費 606,000 60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