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9,67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3,25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855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200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639千元
  。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2,500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96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06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1千元。
7.物品11,714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53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53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材
  費8,780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5
  0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經費70
  千元。
(6)因應法庭活動所需錄音、錄影耗材費108
  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826千元
  。
(8)司法風紀宣導經費98千元。
(9)與民有約活動經費299千元。
(10)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49千元。
(11)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102千元。
(12)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26千元。
8.一般事務費10,399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63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952千元。
(3)租用辦公廳室管理費2,337千元。
(4)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5
  35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81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1,763千元,包括:
(1)本院暨各簡易庭及民事執行處內部空間
  調整工程9,400千元。
(2)岡山檔證大樓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18,65
  7千元。
(3)南區大型贓物庫左棟建築物耐震補強工
  程3,706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263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4,154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109千
  元。
11.國內旅費60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4千元。
63,254,000 39,835,000 23,419,000 58.79%
0200 業務費 63,254,000 39,835,000 23,419,000 58.79%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855,000 868,000 -13,000 -1.50%
0215 資訊服務費 2,500,000 3,040,000 -540,000 -17.76%
0231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60,000 96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000 167,000 -30,000 -17.96%
0271 物品 11,714,000 15,097,000 -3,383,000 -22.41%
0279 一般事務費 10,399,000 13,294,000 -2,895,000 -21.78%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763,000 799,000 30,964,000 3,875.3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263,000 4,294,000 -31,000 -0.72%
0291 國內旅費 606,000 780,000 -174,000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