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3,85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32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35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53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76千元
  。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6千元。
3.資訊服務費1,391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4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32千元。
6.物品4,03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860千元。
(3)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30千元。
(4)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25千元。
(5)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97千元。
7.一般事務費8,127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437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602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06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096千元。
(5)植栽維護費269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4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282千元
  。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42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經費128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21千元。
8.房屋建築養護費4,127千元,包括:
(1)岡山簡易庭防水工程3,186千元。
(2)鼓山區高分院移撥宿舍電梯改造工程941
  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918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3,873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45千
  元。
10.國內旅費26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5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0千元。
22,327,000 17,760,000 4,567,000 25.72%
0200 業務費 22,327,000 17,760,000 4,567,000 25.72%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235,000 208,000 27,000 12.98%
0215 資訊服務費 1,391,000 1,391,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7,000 45,000 132,000 293.33%
0271 物品 4,035,000 5,075,000 -1,040,000 -20.49%
0279 一般事務費 8,127,000 6,364,000 1,763,000 27.7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127,000 280,000 3,847,000 1,373.93%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18,000 4,080,000 -162,000 -3.97%
0291 國內旅費 260,000 2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