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65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2.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
及少年保護管束等業務。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5.辦理
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30,000件。2.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13,000件。3.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49,000件。4.預
計辦理家事事件業務6,000件、少年事件業務1,150件及家
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5.預計辦理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
輔導業務1,200人。6.預計辦理公證業務2,700件及提存業
務1,500件。7.預計辦理行政訴訟業務450件。8.提高民事
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9.強化調解、和解,期疏減訟源。10.妥適辦理民事執行
事件以維護當事人權益。11.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
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12.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
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13.落實政府「反毒」政策,
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14.加強推廣公證業務。15.加
強辦理假扣押、假處分案件提存事項。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1預算 | 110預算 | 110差異 | 110比例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3千元,係電話等通信費。 2.物品9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84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92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 出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 認旅費。 |
375,000 | 375,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75,000 | 375,000 | 0 | 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000 | 3,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96,000 | 96,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84,000 | 84,000 | 0 | 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92,000 | 192,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