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49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2.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3.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 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36,000件。2.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13,000件。3.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49,000件。4.預 計辦理行政訴訟業務450件。5.提高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 、行政訴訟業務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6.強化調解、和 解,期疏減訟源。7.妥適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以維護當事人 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2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772千元,包括:
(1)通訊費3,00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300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70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286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2,200千元。
<2>刑事案件鑑定費1,086千元。
(3)物品1,253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360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402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189千元。
<4>法律圖書購置費302千元。
(4)國內旅費3,227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895
  千元。
<2>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1,0
  30千元。
<3>刑事案件法警押解及拘提人犯旅費1,3
  02千元。
2.設備及投資451千元,係辦理審判業務所需
 設備購置費。
11,223,000 11,223,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10,772,000 10,772,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006,000 3,006,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86,000 3,286,000 0 0.00%
0271 物品 1,253,000 1,253,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3,227,000 3,227,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451,000 451,000 0 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51,000 45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