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253,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速度。
2.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
3.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
4.速辦重大民刑事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
5.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6.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7.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
8.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預期成果
1.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事案件辦理。
2.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案件上訴維持率。
3.對家調案件儘量使當事人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調
解比例。
4.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5.對成長環境不良之非行少年、兒童,以責付、轉介、交
付、安置於適當機關、團體,加以觀察、輔導或執行保
護管束,以調整其成長環境。
6.加強非行少年、兒童偏差心理、違常性格之輔導與治療
,以健全其自我成長。
7.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50,000件,刑事案件23,000件
,民事強制執行62,000件,少年事件業務2,000件,家
事事件業務7,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0件,少年事
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450人,公證業務3,900件,提
存業務2,300件,行政訴訟事件3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31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10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 工培訓經費。 2.通訊費153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65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88千元。 3.保險費28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6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35千元。 (2)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51 千元。 5.物品826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49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48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168千元 。 (4)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39千元。 (5)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6)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50千元。 (7)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2千元 。 (8)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200千元。 6.一般事務費126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 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 補助。 7.給養費3,285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610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8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551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
5,315,000 | |||
| 0200 | 業務費 | 5,315,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101,000 | ||||
| 0203 | 通訊費 | 153,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8,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86,000 | ||||
| 0271 | 物品 | 826,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26,000 | ||||
| 0280 | 給養費 | 3,285,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6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