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109,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速度。 2.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 3.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 4.速辦重大民刑事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 5.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6.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事案件辦理。 2.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案件上訴維持率。 3.對家調案件儘量使當事人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調  解比例。 4.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5.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50,100件,刑事案件23,000件  ,民事強制執行62,000件,行政訴訟事件3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42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35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321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037千元。
2.委辦費1,313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1-104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0,1
  92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6年
  經費196千元。
(2)105-108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8,15
  4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
  費1,117千元。
3.物品66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31千元。
(2)例稿印製費35千元。
4.國內旅費4,683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16,420,000 17,826,000 -1,406,000 -7.89%
0200 業務費 16,420,000 17,826,000 -1,406,000 -7.89%
0203 通訊費 10,358,000 10,358,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1,313,000 2,719,000 -1,406,000 -51.71%
0271 物品 66,000 66,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4,683,000 4,683,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