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25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購置影印機及數位錄影主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9,0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0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1,200件、家事事件業務3,53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少年事件業務900件、少年 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650人、公證業務1,600件、提 存業務695件及行政訴訟業務3,0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3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5千元,係郵資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73千元,係調解報酬。
3.物品1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52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2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10千元。
5.國內旅費340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80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260千元。
1,035,000 1,242,000 -207,000 -16.67%
2000 業務費 1,035,000 1,242,000 -207,000 -16.67%
2009 通訊費 155,000 155,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3,000 480,000 -7,000 -1.46%
2051 物品 15,000 1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2,000 52,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40,000 540,000 -200,000 -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