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7,42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二、新增內部設備。
預期成果
一、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二、 提昇業務品質,增加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4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83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3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2>郵資費219千元。
(3)資訊服務費1,30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
  費。
(5)臨時人員酬金40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2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
  需授課鐘點費6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57千元。
(7)物品2,18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5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1,36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3,690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71
  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364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2
  26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17千元
  。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524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
  遞、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90千元
  。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61千
  元。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
  發布等經費100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70千元
  。
<11>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7千元。
<12>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
  經費104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20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養護費1,415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41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64
  千元。
(10)國內旅費19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79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3,582千元,包括:
(1)字幕機等機械設備60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費3,522千元。
13,418,000 14,164,000 -746,000 -5.27%
2000 業務費 9,836,000 13,411,000 -3,575,000 -26.66%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34,000 234,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301,000 2,044,000 -743,000 -36.35%
2027 保險費 30,000 3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08,000 40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2,000 222,000 0 0.00%
2051 物品 2,185,000 2,289,000 -104,000 -4.54%
2054 一般事務費 3,690,000 3,071,000 619,000 20.1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20,000 1,600,000 -80,000 -5.00%
2072 國內旅費 196,000 196,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582,000 753,000 2,829,000 375.70%
3020 機械設備費 6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522,000 753,000 2,769,000 3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