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3,48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解業務 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及家事 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認)證 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 ,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 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拍賣機 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計辦結 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8,300件。2.刑事案件業務20,200 件。3.民事執行業務65,0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務2,45 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500人。6.家事事 件審理業務8,8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00件。8.公證 業務4,500件。9.提存業務1,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13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84千元。
 (2)郵資費22千元。
2.保險費2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2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5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8
   0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400千元。
4.物品58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26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21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38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0千元。
5.一般事務費83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47千元。
 (2)辦理少年處分或治療等經費36千元。
6.給養費2,975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839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17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6
   05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4)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交
   通及住宿費8千元。
5,136,000 5,136,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5,136,000 5,136,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06,000 10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1,000 21,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2,000 532,000 0 0.00%
2051 物品 580,000 58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3,000 83,000 0 0.00%
2057 給養費 2,975,000 2,975,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839,000 83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