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4,156,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辦案維持率。二、提高民事辦案速度。三、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四、加速辦理重大民事 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五、清理並防止民事遲 延案件。六、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業務。七、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八、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 案之辦理。九、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 權等犯罪。十、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十一、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十二、提高行政 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民事調解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談, 期能提高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95%。四、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 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五、預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26,980件。2.刑事案 件業務15,948件。3.民事執行業務43,900件。4.行政訴訟 業務1,4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118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6,01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11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908千元。
2.物品10千元,係文具紙張。
3.國內旅費2,089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8,118,000 8,618,000 -500,000 -5.80%
0200 業務費 8,118,000 8,618,000 -500,000 -5.80%
0203 通訊費 6,019,000 6,519,000 -500,000 -7.67%
0271 物品 10,000 1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2,089,000 2,08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