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2,22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8,35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1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0千元。
(2)郵資費69千元。
3.資訊服務費2,820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36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1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718千元。
7.物品3,96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3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881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2,020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00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1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0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977千元。
(5)植栽維護費469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364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99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650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50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51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00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0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0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324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等養護費5,172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20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132千
  元。
10.國內旅費44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2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5千元。
1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68千元,係購置不斷電
  系統等資訊設備費。
12.房屋建築養護費6,983千元、雜項設備費5,
  122千元,包括:
(1)法官職務宿舍抽換電源線工程2,298千元
  。
(2)購置資訊機房智能備援空調系統及法庭
  視聽系統等雜項設備費1,872千元。
(3)打造國民法官法庭整修計畫經費7,935千
  元(房屋建築養護費4,685千元、雜項設
  備費3,250千元)。
38,350,000 33,265,000 5,085,000 15.29%
2000 業務費 33,060,000 32,015,000 1,045,000 3.26%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19,000 219,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820,000 3,035,000 -215,000 -7.08%
2027 保險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60,000 36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8,000 828,000 0 0.00%
2051 物品 3,969,000 3,779,000 190,000 5.03%
2054 一般事務費 12,020,000 10,603,000 1,417,000 13.3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983,000 7,330,000 -347,000 -4.7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324,000 5,32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47,000 447,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290,000 1,250,000 4,040,000 323.2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8,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122,000 1,250,000 3,872,000 3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