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2,22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10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1,771千元,包括:
(1)水電費12,20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1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1,790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623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
  設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42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9千元。
(4)保險費37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77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200千元。
(5)物品2,505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50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02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982千元。
(6)一般事務費80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401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3,859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66千元,包括
  :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874千元,係各型車
  輛23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392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374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35千元,包括:
(1)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65千元,係早期退
  休技工工友生活困難照護金。
(2)獎勵及慰問27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
  節慰問金。
22,106,000 19,940,000 2,166,000 10.86%
2000 業務費 21,771,000 19,605,000 2,166,000 11.05%
2006 水電費 12,203,000 11,760,000 443,000 3.7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23,000 152,000 471,000 309.87%
2024 稅捐及規費 42,000 42,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377,000 377,000 0 0.00%
2051 物品 2,505,000 2,194,000 311,000 14.18%
2054 一般事務費 802,000 804,000 -2,000 -0.2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859,000 2,915,000 944,000 32.3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66,000 1,267,000 -1,000 -0.08%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35,000 335,000 0 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65,000 65,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70,000 27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