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83,42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4,23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152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732千元。
(2)電話等通信費61千元。
(3)郵資費1,359千元。
3.資訊服務費5,45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86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34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527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7千元。
7.物品12,55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51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715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8,25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319
  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822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4
  4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556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130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655千元。
(7)古蹟營運維護所需經費387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110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96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112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發
  布等經費349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56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206千元。
(14)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17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7,130千元,包括:
(1)本院院區逃生梯頂樓防火門更新工程199
  千元。
(2)臺北簡易庭地下一樓至三樓廁所整修工
  程4,950千元。
(3)本院司法新廈院區一樓北區女廁、男廁
  、南區男廁整修工程1,890千元。
(4)被害人保護屏蔽工程經費91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895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5,738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47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110千
  元。
11.國內旅費96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93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12.運費144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54,235,000 92,178,000 -37,943,000 -41.16%
2000 業務費 54,235,000 87,429,000 -33,194,000 -37.97%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152,000 907,000 1,245,000 137.27%
2018 資訊服務費 5,459,000 6,542,000 -1,083,000 -16.55%
2027 保險費 27,000 27,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864,000 86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34,000 434,000 300,000 69.12%
2051 物品 12,557,000 14,778,000 -2,221,000 -15.03%
2054 一般事務費 18,255,000 18,083,000 172,000 0.9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130,000 38,100,000 -30,970,000 -81.2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95,000 6,532,000 -637,000 -9.75%
2072 國內旅費 968,000 968,000 0 0.00%
2081 運費 144,000 14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