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官學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4,77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研習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39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392千元,包括:
(1)水電費13,14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70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0,021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2,426千元。
(2)稅捐及規費5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1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8千元。
(3)保險費21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96千元。
(4)物品1,31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109千元。
<2>辦公事務費89千元。
<3>公務汽機車油料費89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4>發電機油料費30千元。
(5)一般事務費9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4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1,307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
  表」)。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4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3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5千元,按
  職員43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
  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6,398,000 19,761,000 -3,363,000 -17.02%
0200 業務費 16,392,000 19,695,000 -3,303,000 -16.77%
0202 水電費 13,147,000 16,464,000 -3,317,000 -20.15%
0221 稅捐及規費 59,000 59,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218,000 218,000 0 0.00%
0271 物品 1,317,000 1,309,000 8,000 0.61%
0279 一般事務費 98,000 94,000 4,000 4.2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07,000 1,307,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9,000 87,000 2,000 2.30%
0299 特別費 157,000 157,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6,000 66,000 -60,000 -90.91%
0475 獎勵及慰問 6,000 66,000 -60,000 -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