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13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本年度預定辦理7,000件,其中 高等行政訴訟庭800件、地方行政訴訟庭6,200件,依施政 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辦理地方行政訴訟庭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778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56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千元。
(2)郵資費563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1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989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16千元。
(3)調解報酬507千元。
3.物品29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4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72千元。
(3)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8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60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4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56千元。
5.國內旅費1,245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3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27千元
  。
(3)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32千元
  。
(4)行政訴訟事件巡迴法庭旅費216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240千元。
(6)調解委員旅費677千元。
4,778,000 2,150,000 2,628,000 122.23%
2000 業務費 4,778,000 2,150,000 2,628,000 122.23%
2009 通訊費 568,000 213,000 355,000 166.6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12,000 942,000 1,570,000 166.67%
2051 物品 293,000 185,000 108,000 58.38%
2054 一般事務費 160,000 343,000 -183,000 -53.35%
2072 國內旅費 1,245,000 467,000 778,000 1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