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94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7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61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6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45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17千元。
(3)資訊服務費702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臨時人員酬金7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13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57千元。
(6)物品1,179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69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200千元
  。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651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
  費54千元。
<5>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千元
  。
<6>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7>與民有約宣導經費126千元。
<8>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20千元。
(7)一般事務費1,594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8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26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108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0千元
  。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35千元。
<6>建物結構耐震評估及安全鑑定經費807
  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71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養護費2,133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38
  千元。
(9)國內旅費25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4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6千元。
(10)短程車資32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2.設備及投資1,096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
7,707,000 5,915,000 1,792,000 30.30%
0200 業務費 6,611,000 5,915,000 696,000 11.77%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62,000 362,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702,000 702,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2,000 72,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000 190,000 0 0.00%
0271 物品 1,179,000 1,229,000 -50,000 -4.07%
0279 一般事務費 1,594,000 747,000 847,000 113.3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71,000 2,272,000 -101,000 -4.45%
0291 國內旅費 259,000 259,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32,000 32,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096,000
0304 機械設備費 696,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