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94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6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612千元,包括:
(1)水電費4,291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25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066千元。
(2)稅捐及規費1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8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1千元。
(3)保險費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4千元。
(4)物品58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0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334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52千元。
(5)一般事務費18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90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751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4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64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11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82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78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按每月
  1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6,618,000 6,889,000 -271,000 -3.93%
0200 業務費 6,612,000 6,841,000 -229,000 -3.35%
0202 水電費 4,291,000 4,334,000 -43,000 -0.99%
0221 稅捐及規費 129,000 129,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72,000 72,000 0 0.00%
0271 物品 586,000 772,000 -186,000 -24.09%
0279 一般事務費 180,000 180,000 0 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51,000 751,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6,000 446,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157,000 157,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6,000 48,000 -42,000 -87.50%
0475 獎勵及慰問 6,000 48,000 -42,000 -8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