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7,07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0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09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0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57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680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182
  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8千元。
(5)物品1,04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95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293千元。
<3>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
  經費350千元。
<4>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10千元。
(6)一般事務費1,094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1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38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6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3千元
  。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40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6千元。
<7>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1,932千元,係職務宿舍
  耐震補強工程。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62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養護費1,600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62
  千元。
(9)國內旅費11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3>分區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
  元。
(10)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2.設備及投資8,966千元,包括:
(1)空調系統冰水主機等機械設備8,509千元
  。
(2)零星設備購置費457千元。
16,056,000 8,418,000 7,638,000 90.73%
0200 業務費 7,090,000 5,090,000 2,000,000 39.29%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200,000 200,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80,000 68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0 400,000 -100,000 -25.00%
0271 物品 1,048,000 1,166,000 -118,000 -10.12%
0279 一般事務費 1,094,000 808,000 286,000 35.4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932,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62,000 1,662,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17,000 117,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7,000 7,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8,966,000 3,328,000 5,638,000 169.41%
0304 機械設備費 8,509,000 2,500,000 6,009,000 240.36%
0319 雜項設備費 457,000 828,000 -371,000 -44.81%